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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6  |  来源:  |  专栏:本地政策
 

凌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

 

凌信办〔2020〕15号

 

 

关于转发《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

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

为充分运用大数据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现将《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docx

附件2: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docx


                             

 

凌源市信用办

2020427


|202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