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凌信办〔2020〕10号
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
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
为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98号.docx
凌源市信用办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