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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自然资源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1/13  |  来源:  |  专栏:本地政策
 

为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信用监管能力,推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朝阳市自然资源局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凌源市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凌信办〔2021〕4号)等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将监管对象划分为一、二、三级,在“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中连续5年及以上未发生任何不良行为,信用等级评为一级,连续3年及以上未发生任何不良行为,信用等级评为二级,其余评为三级。

对于信用等级评为一级的监管对象,列入白名单,降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频次,两年内不再进行检查;对于信用等级评为二级的监管对象,降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频次,一年内不再进行检查;对于信用等级评为三级的监管对象,列为重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优先进行检查,并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典型案例及时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二、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室、单位要把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作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用监管的配套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推动落实。

(二)依法依规推进

在建立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中,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依法依规开展信用监管。

(三)做好宣传解读

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让企业群众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措施。组织新媒体广泛报道,积极宣传信用监管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凌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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