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就建立办理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等4项工作机制、全面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保障体系等内容与企业代表进行交流。
据介绍,4项工作机制分别是建立办理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工作机制、完善营商环境投诉办理工作机制、健全司法与企业互动机制、强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将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的评估工作纳入必经程序,建立投诉“绿色通道”,送法进企业服务、邀请企业家参与法院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等举措,全面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保障体系。
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表示,辽宁法院将自觉扛起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政治责任,建立健全调解前置程序,推进涉企积案清理,推动实现办案不用找关系、办事不用找关系、反映问题不用找关系,深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多项举措,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此外,辽宁高院还就即将出台的《关于对办理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的工作指引(试行)》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向辽宁省工商联、省营商局及企业家代表问计、问需、问效,并通报了2020年以来辽宁法院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