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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07/06  |  来源:  |  专栏:本地动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改革任务和《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意见》的总体框架和核心思想

《意见》提出了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建设的方式、路径和突破口,突出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氛围营造、宣传引导、教育培训、法制完善、奖惩结合,信息隐私安全保护、信用信息修复、信息共享、措施保障等。同时强调个人诚信体系由政府主导、社会联动共建,整合各行各业个人诚信记录的条块分割状况,借助网络信息平台形成整体合力,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促进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取向和个人自觉的行为规范。

二、《意见》明确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方式和路径,突出文化引领

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复杂性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营共建。《意见》明确了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方式和路径:

一是政府主推。政府要加强顶层设计和平台搭建,建立健全个人信用体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制定颁布公民诚信守则,完善个人实名登记制度,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规范推进个人诚信信息共享使用,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等。

二是社会共建。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建立健全会员信用档案,鼓励市场主体按照个人信用度采取差别化服务,推动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的约束和惩戒。

   三是营造氛围。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

   四是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引导作用,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网络诚信宣传日、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兴商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定节假日,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诚实守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等诚信典型及失信典型案例。

    五是教育推动。将诚信教育纳入中小学和高等院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建立健全18岁以上成年学生诚信档案,推动将学生个人诚信作为升学、毕业、评先评优、奖学金发放、鉴定推荐、免试保送等各环节的重要考量因素。明确将考试舞弊、学术研究造假、不履行助学贷款承诺、伪造就业材料等不诚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同时强调了加强对信用从业人员的培训。


|2021/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