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凌信办〔2020〕25号
关于转发《关于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
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
为着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针对失信企业开展各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措施。现将《关于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国家备忘录精神积极开展联合惩戒工作。
附件:关于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凌源市信用办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