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凌信办〔2020〕24号
关于转发《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
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
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体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环境保护部、等31部委联合签署的《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580号),现予以转发,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联合惩戒工作。
附件: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凌源市信用办
2020年5月18日